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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江湖怎么找专门套白条的商家店铺

发布时间:2022-04-0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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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天,全职打假6年的彭博决定搬到上海,他离开的理由是原本所在城市的法律环境似乎不那么支持打假了,具体表现在一个个官司上,是败诉越来越多,胜诉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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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为武器,通过知假买假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假货”销售者或生产者支付一倍、三倍甚至十倍赔偿。从1995年“中国第一打假人”王海出现至今,打假行业几经沉浮,打假者时而被奉为“英雄”,时而被贬为扰乱市场秩序的“谋利者”。

2022年初,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的职业打假人陈之强再次把这个群体推上风口浪尖。陈之强号称“中国年龄最小职业打假人”,从18岁“出道”到“成名”仅用了一年,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余万元。2021年底,徐闻县法院给陈之强寄出一份《民事裁定书》,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这份《民事裁定书》还提到,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立案,决定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案进行侦查。

“从我们看到的案例来说,陈之强这个小孩不是在打假,他是瞎打。” 王海戴着标志性墨镜出现在北京东四环边的一间茶馆,提及这个案件,他这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22年1月,在公开课直播中,王海也聊到过陈之强案,那场直播的标题是《假打是违法犯罪,故意瞎打也是假打》。王海进一步说,陈之强针对一款不存在任何进口原料的食品,要求商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这不是瞎打吗?

“打假本身并不复杂。”今年已49岁的王海将打假定义为“一种应该得到奖励的志愿监督行为。”从他开始打假至今27年,关于打假者身份如何界定,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应该被法律保护从而获得加倍赔偿,诸如此类的讨论不绝于耳。在王海看来,没有新鲜事儿,只要假货还在,打假人就不会消失。

“消法”追随者

1996年3月6日下午,一位装扮怪异的男子走进中央电视台演播室。他顶着短发头套,鼻梁上架一副茶色墨镜,嘴巴上下粘着极不协调的一字胡和山羊胡,身穿松垮的蓝色毛衣和黑色长裤,在一众西装革履的嘉宾中,显得格格不入。

当晚新栏目《实话实说》首播,第一期是赶在“3뜕”之前录制的特别节目《谁来保护消费者》。开场热议许久后,主持人崔永元才将这个“瞧不出真身”的男子请出,他就是当时备受争议的“职业打假人”王海。之所以这副打扮,也是出于安全考虑,王海怕被认出后“胖揍”。

上世纪90年代初,市场上假货遍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起草势在必行。《消法》主要起草人之一、民法专家河山建议引入“惩罚性赔偿”,他在《论“缺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思想》一文中写道:将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武器交给广大消费者,动员亿万群众与伪假商品做斗争,并使之得以实惠,就能对伪假商品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使其无处藏身。

1993年10月31日,《消法》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并于次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新法实施一年多以后,从山东青岛来北京跑销售业务的王海,偶然看到一本介绍《消法》的小册子,并被其中“加倍赔偿”的条款所吸引。随后,王海在北京各大商场横扫假货,包括假“金利来”礼盒、假“皮尔·卡丹”钱包、假“左丹奴”腰带,然后通过协商或到工商局投诉的方式,获得赔偿。1995年12月,王海被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了中国第一个“消费者打假奖”,奖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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