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深圳出现1例确诊,系机场海关工作人员,87名密接者已全部隔离
发布时间:2021-06-16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深圳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6月14日,深圳新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关情况如下:
姜某,男,30岁,宝安机场海关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国际航班入境旅客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居住在南山区南富苑一街四号小区。6月8日姜某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6月14日上午出现流涕、发热症状,体温达37.9℃,由“120”救护车转送至宝安区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即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截至目前,已确定姜某密切接触者87人,已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姜某居住楼栋和所在小区已按要求实施封闭管理,其住家、居住小区以及活动轨迹涉及的重点场所已完成终末消毒。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多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深圳市南山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广州最新通知,事关新冠疫苗接种
广州推出“健康承诺书”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发热门诊免费检测
这两天不少市民在打开穗康码的时候发现需要填写“健康承诺书”,这是怎么回事?
在今天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周斌在连线时表示,当前广州仍然处于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刻,为了更加精准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广州推出了“健康承诺书”,希望对在本次疫情发生后,也就是5月20日之后,曾经去过封闭封控区的群众,或者出现过新冠病毒感染者经常会出现的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群众,短时间内再完成一次核酸筛查。
张周斌解释,要强调这几种症状,是希望市民在疫情期间,主动做好新冠肺炎个人健康监测,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这些症状很容易和一些常见疾病症状相混淆。
比如新冠病毒感染者多以发热、乏力、干咳、咽痛为主要表现,这就类似于普通感冒;部分感染者首先出现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的症状,“通俗的说就是‘闻着不香、吃着没味’。”
他指出,还有一些会出现每日3次以上排便并且伴有性状改变的腹泻症状,比如原来大便是成形的,现在粪质稀薄,水分增加,变成稀便或者稀水样便。“正是因为这些症状很常见,所以很容易被群众忽略,自行服药,延迟就医,从而错过疫情防控的最佳时机。”
张周斌表示,符合条件的市民,凭借穗康码的提示,可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免费检测。
如果申报健康承诺书时,已经有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结果或者预计在未来48小时以内获得核酸检测结果的市民,可以不必再去检测。
6月30日前广州暂时不开展第一剂次接种,
这些人群可获优先接种第二针
张周斌在连线时介绍,广州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自6月13日至30日,广州主要针对已经接种过第一剂次的人群开展第二剂疫苗接种工作,6月30日前,暂时不开展第一剂次接种。
对于第一针接种已满49天以上的人员、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我们将优先安排。
由于市民接种意愿高涨,预约量暴增,服务器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一些市民在使用“广州健康通”微信小程序预约的时候,可能遇到预约不到或者登陆不了的情况。
基于这种情况,各区因地制宜,主动开通了很多灵活多样的第二剂次预约方式,实现精细组织、精准预约。
比如有些街镇、居委通过微信群等方式,组织辖区常住人口和大的机团单位预约接种;也有部分接种门诊通过点对点的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进行预约。具体大家可以留意自己所在区域或单位发布的一些预约接种信息。
我们也发现由于网络等原因,存在预约系统响应不及时;在个别接种点,存在服务和政策宣传不够完善的问题,比如有让市民到接种现场再扫码填表排队接种,后因表格告罄,较多市民未能填表无法及时接种;个别接种点采取现场排队拿号,使部分市民排队时间比较长后因没有号而无法接种。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会加强对系统的升级改造优化,同时对接种单位的指导工作,以便更好为群众提供接种服务。
暂时没有预约到第二剂接种的群众,也不要着急,第二剂疫苗延迟接种了,只要后面补种回来,免疫保护效果不受影响,第一剂接种不会作废。
7月以后,广州将继续全面推进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的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提高新冠疫苗接种人群覆盖率。
国家卫健委: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疫苗超9亿剂次
国家卫健委网站6月15日消息,截至2021年6月14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90413.4万剂次。
专家解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相关问题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介绍近期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子健表示,无论新冠病毒疫苗还是其他疫苗,都存在接种的禁忌,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受种者安全的角度考虑。其中大多数禁忌情形是每个疫苗都有的,是通用的。但由于疫苗种类不同,也存在不同疫苗在禁忌上的差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规定了接种禁忌通常的五种情形,包括:一是对新冠病毒疫苗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过敏的,这是一种绝对禁忌。二是既往接种疫苗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三是患有未控制的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四是正在发热者或者患急性疾病的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五是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这几种都是相对禁忌。实际上对第三类、第四类也包括第五类,妊娠期妇女,目前我们国家指南和接种说明书都列为禁忌,其实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都是相对的禁忌。在我们临床研究过程中并没有发现这几类人群接种能够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只不过是为了防范性的、戒备性的,出于这样的一个考虑,来把它列为接种的禁忌。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禁忌如正在发热、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期这些情况都是暂时的状态,当这些导致禁忌的情形不再存在时,或者疾病缓解了,急性期过去了,就可以在康复和病情稳定控制下来接种疫苗。对接种首剂次新冠病毒疫苗以后,发生严重过敏性异常反应,这是后续接种该疫苗的时候绝对禁忌就不要再接种了。通常情况下,像哺乳期、经期妇女都不属于疫苗接种的禁忌。抑郁症、贫血、有心脏支架等患者,如药物控制良好、病情稳定或者能正常生活也可以接种。正在服用抗病毒药物能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结合当时的病情,如果自己无法判断可以咨询临床医生判断是否可以接种疫苗。
总之,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需向接种医生主动说明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过敏史、服药情况,医生会综合判断作出适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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