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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地方壁垒是建设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一环

发布时间:2021-12-2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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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

  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其中的关键是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进一步消除地方壁垒。

  地方壁垒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比如,有的地方设置妨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和退出条件,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指定交易。拿新能源汽车来说,各地推出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这些地区性政策就很难让新能源汽车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接下来,随着氢能的推广使用,一些地方政策差异问题也会进一步显现出来。

  消除地方壁垒,要在全国层面上做文章,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只有各地都能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度规则执行,才能做到资源畅通无阻地流动。

  日前,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废止和修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近3万件,并对实施地方保护和构筑区域壁垒进行立案查处,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在过去几年,相关部门公布的反垄断典型案例中,地区性垄断案例屡见不鲜。

  下一步,要加快修订《反垄断法》,持续完善配套立法,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等。这些都是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法律支撑,“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其中所指当然包括地方壁垒。

  消除地方壁垒,需要各地树立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理念。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区域竞争中可能产生的互相打压从而造成“内耗”的现象,有利于全国经济发展拧成一股绳。

  建设统一大市场并非一蹴而就,但现在的诸多实践正在朝这一目标加快迈进。国家陆续出台的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就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做出了很好引领。这包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等。

  下一步,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优先开展跨区域市场准入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构建跨地区商品、要素市场化配置规则体系,推动重大区域内部和重大区域之间实现市场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这些区域进一步融合,进而形成一个更大“区域”的时候,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愿景就可以较快实现。

  总之,统一大市场中的“统一”是相对“分散”而言的,“分散”的表现形式是一些地方缺少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也就是现在还存在一些地方壁垒。以后要实现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的目标,消除地方壁垒仍然是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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